“開瓶費”還在收,到底該誰管?
商務部發文禁收但無法律權 很多餐廳巧換款式變著格式收取
來歷:新聞晨報
晨報記者 徐妍斐
年尾聚餐,市民宋先生帶了兩瓶紅酒去用飯,功效遭遇已被禁數年的“開瓶費”。記者觀測發明,雖然2014年國度多部門都發文克制餐廳這一行為,但一些滬上餐廳仍“令行而禁不止”。
酒水收入對付餐廳的利潤很重要,收購庫存帽,因此很多餐廳對限制消費者自帶酒水的“開瓶費”難以割舍,巧換款式變著格式收取。另一邊,雖然相關禮貌、文件已明晰克制收取開瓶費等行為,但由誰來執行這一規定還是一筆糊涂賬。
自帶兩瓶酒收費100元
上周末,市民宋先生在徐家匯港匯廣場里的港麗餐廳請同事用飯。因為一名同事說好要帶兩瓶紅酒過來給大伙助興,宋先生便在電話預訂座位時提了此事,對方暗示要收取100元酒水處事費。
達到餐廳后,宋先生點菜時,餐廳處事職員又提示,自帶酒水需要收100元用度。因為是年尾聚餐,人人圖個興奮,不想為了這筆用度和餐廳“扯皮”,宋先生便承諾了下來。結賬時小票打出來,最后一行果真有著100元“酒水處事費”,而全部菜品、飲料加打包盒加起來1580元,小計1680元。
宋先生很迷惑,雖然名為“酒水處事費”,但這不就是以前說的開瓶費么?印象中多年前餐廳就已經不答允收取了。
昨天,記者致電港麗餐廳(港匯店),一名認真人也有些委屈:“一開始電話訂餐的時辰,我們就說過自帶酒水要收100元,顧主是同意的。其后到店里點菜,處事員又提示了一次,他也是同意的。我們菜單上明晰寫著,回絕自帶酒水,若是自帶酒水要收取100元用度,都是昭示消費者的。而且自帶酒水我們也支付了處事,要提供羽觴和醒酒器!
很多高等餐廳仍收開瓶費
昨天,記者向滬上多家餐廳相識關于自帶酒水是否要收取“開瓶費”。
同樣是港麗餐廳,來福士店暗示鄰近春節包房求助,提議訂大堂,“可以自帶酒水沒關系!睍r尚餐廳70后飯吧(新天下城店)也暗示可以自帶酒水。杏花樓、新雅粵菜館、沈大成等多家老字號酒樓均暗示不收取“開瓶費”。沈大成司理杜智明說,老字號酒樓熟客較量多,不收開瓶費的情形下,預訂席位的大部分顧主城市帶上一兩瓶好酒,有的照舊一兩千元的紅酒、白酒。那些未預訂座位的顧主,自帶酒水的情形就較量少。
豐收日大旅店(商城路店)的事變職員說,帶紅酒、白酒、黃酒等酒水不收取用度,但啤酒、可樂、雪碧等飲料則需要在店消費。王寶和大旅店同樣不收取酒水處事費,紅酒、白酒等酒類可以自帶,但黃酒、啤酒和其他價值相對較低的飲料鼓勵在店消費。
一名不愿透露姓名的國有大型飯店認真人暗示,雖然行業明晰規定不答允收取開瓶費,但顧主自帶酒水還是個較量敏感的話題,因為酒水還是餐廳營收的一大塊!皼]有哪家飯店歡迎顧主自帶酒水,但出于人道化的思量,顧首要帶價值較高的酒,一般平凡化的餐廳都可以,但價值較低的飲料一般鼓勵在店消費,商家和顧主間告竣一種默契!
可是,對付很多高等餐廳來說,收開瓶費還是不成文的規定。新榮記(南京西路店)事變職員暗示,自帶紅酒、白酒每瓶需要收取100元的酒水處事費。
外灘半島旅店二樓的逸龍閣中餐廳此前曾被媒體報道,葡萄酒類的開瓶費為每瓶500元、白酒開瓶費為每瓶600元。昨天,記者電話詢問自帶酒水收費情形,接耳目員否認收“開瓶費”,但語氣頗為倔強:“我們回絕自帶酒水!
早在2003年就克制收費
觀測發明,現在一些餐廳“開瓶費”的叫法已根基絕跡,取而代之的是“酒水處事費”“器皿使用費”等款式。但縱然這樣,收費時也有點“拍腦袋”抉擇,尺度相當隨意。港麗餐廳(港匯店)的100元酒水處事費,認真人的說法變成“顧主差別意就不收”。而更多高價收取開瓶費的案例中,顧主若差別意,旅店往往會給以必然貶價或減免,辦理方法就猶如“砍價”成交。
開瓶費怎么收,這些餐廳給出的說法八門五花。顧主沒意見就照著最高標準收取,顧主有意見就貶價或減免,以致不收,收費的底氣似乎不太硬。著實,這是因為在行業內收取開瓶費屬于克制行為。
上海早在2003年出臺的《上海市類型餐飲業策劃行為的步伐》中就已明晰:旅店克制自帶酒水、強行收取開瓶費的行為屬違規。2014年則是國度重點沖擊收取“開瓶費”行為的一年。2014年2月,最高法明晰規定“克制自帶酒水”、“包間配置最低消費”均屬處事條約中的不服等名目條款,是無效的。2014年3月15日起施行的新修版《消費者權益掩護法》也向“包間最低消費”、“開瓶費”等條款說“不”。
2014年尾,商務部和國度發改委曾連系宣布《餐飲業策劃打點步伐(試行)》,在官方解讀中提到,耐久以來,社會上對一些餐飲企業收取“開瓶費”、“包間費”以及配置“最低消費”的“三費”問題有較大爭議,為此《步伐》克制餐飲策劃者配置最低消費。
到底誰來管法律不明晰
事實為何收取“開瓶費”令行而禁不止呢?歸根結底,照舊對付“開瓶費”到底由誰來管這一問題不明晰。昨天,